基层医保工作总结十篇-k8凯发

时间:2024-01-20 16:59:29

基层医保工作总结

基层医保工作总结篇1

一、成立全旗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保障我旗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旗委、政府决定成立全旗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成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旗人事局工资股。

二、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阶段时间安排

根据市总体工作安排,为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全部兑现到位,制定阶段性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调研和拟定具体实施办法阶段。年10月底前完成实施办法的拟定上报和实施启动工作。具体包括:召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会议、开展工作调研、成立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拟制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阶段:清理规范津贴补贴阶段。于年11月中旬前完成清理核查及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第三阶段:绩效工资总量核定阶段。于年11月底前完成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上报、审批,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核准兑现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011年编制财政预算提供准确数据。

第四阶段:绩效工作入轨运行准备阶段。于年底前,做好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含新增绩效工资)、完善绩效工资的后续工作及工作总结,确保2011年全旗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范入轨运行。

三、实施绩效工资具体要求

(一)实施绩效工资的范围和时间

时间:经旗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且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范围:本方案所指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包括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我旗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单位14个,其中,公共卫生事业单位4个(包括计生服务站)、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0个。即:旗妇幼保健所、旗结防所、旗疾控中心、计生服务站、巴彦托海镇卫生院、巴彦塔拉乡卫生院、西苏木卫生院、孟根卫生院、东苏木卫生院、伊敏苏木卫生院、辉苏木中心卫生院、北辉卫生院、巴彦嵯岗卫生院、大雁矿区医院。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下同)额度和津贴补贴额度核定。

绩效工资水平,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按照与我旗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综合考虑单位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本级政府有关部门所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单位主管部门核定所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并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各案。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原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不再发放。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确因机构、人员和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报旗人事局、财政局批准。

(三)清理核查津贴补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同规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结合进行。要在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旗财政部门和组织、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部门负责协调,实施绩效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分别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和40%。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旗内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具体项目和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确定,按月随工资发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要统筹平衡各实施绩效工资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之间以及同一岗位序列不同等级之间的工资关系,合理确定各类岗位等级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项目和标准。相同岗位等级的工作人员执行统一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用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可设立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考核奖励等项目。

在实施绩效工资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在具体核定各分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旗内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完善我旗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加强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工作。在搞活内部分配中,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其中,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应承担疾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与救治、环境恶劣的现场(实验室)工作等任务的岗位倾斜,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应向承担公共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以及条件相对艰苦的偏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完善内部分配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开实施。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对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主要指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统一核定的比例和标准执行)。单位主要领导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要保持合理关系。

四、相关政策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5〕10号)下发前,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三)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离退休人员发放补贴。其中离休人员的补贴水平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号)精神执行,退休人员的补贴标准,由旗人事局、财政局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四)实施绩效工资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由旗财政负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补助,按医改政府卫生投入有关规定执行。

(二)规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专业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应上缴财政的全部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三)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核后,由财政局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和核算。

六、组织实施

基层医保工作总结篇2

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管理制度已经全面实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绩效工资的总体水平;引进第三方考核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完善医疗分级就诊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执业能力和水平进行分级管理;引进医疗保险机制,用保险机构的监督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最大化。

关键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建议

乡镇卫生院作为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能否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对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至关重要。所以在乡镇卫生院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机制,能有效激励基层卫技人员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从而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效率,为基层居民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目前推行的绩效管理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公平和效益这一矛盾的关键问题,仍需进一步调整措施加以完善。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从新中国诞生到20世纪70年代末,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依靠国家和集体经济的支持而维持运行。改革开放后,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逐渐“断奶”,转而依靠业务收入来维持发展,通过诊疗、检查、开药等方式获取收入,扣除运营成本后,进行员工工资和奖金的发放,这一扭曲的补偿机制,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渐失去了其公益性。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通过加大公共卫生经费补贴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从而减少乱开药、乱检查的不合理医疗现象,但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收支分配上的绝对自,使得其对利益的诉求无休无止,公共卫生经费的投入并没有使其趋利意图有所改观,导致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为此,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机构改革和制度探索。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一2011年)》相继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成为了“新医改”的重点对象。“新医改”的目的是以公益性为基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者的趋利行为,从而维护基层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为切断医生与药品的利益联系,国家陆续出台了“收支两条线”、“基本药物制度”、“药物零差价制度”等一系列政策,在此基础上又推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旨在扭转“以药补医”带来的扭曲激励机制,将医务人员收入与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居民满意度等标准挂钩,实现新的激励导向。这一政策在保障基层医务人员总体收入不降低的基础上,以绩效考核为主要手段,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从而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其公益服务水平[1]。

2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制度几种模式

依据2009年的《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82号),浙江省先后出台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通知》,明确绩效工资实施的范围对象、绩效工资水平核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等问题。至2011年底,各县(市、区)按照省政策文件要求,均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如嘉善县安排专项资金对考核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予以奖励,奖金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龙游县将绩效工资总额的85%分月拨付,预留15%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经费通过考核后拨付;开化县则规定绩效工资总额的60%由各乡镇卫生院对职工进行考核,4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35%作为单位绩效考核奖,5%作为单位领导年终绩效考核奖。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部绩效分配制度上也形成了一定特色,如杭州市下城区潮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采用“有效工时”制[2];开化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新型工分评定”办法;舟山普陀蚂蚁岛乡卫生院采用“工分”制等。2013年,在深入分析绩效工资实施问题的基础上,浙江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搞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3〕118号),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可进一步搞活绩效工资分配,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不受绩效工资结构比例等限制。

3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制度面临的现实困境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制度取得了一定效果,特别新政策实施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改革成效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但依然面临下列现实困境。

3.1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导致奖优罚劣效力不足,医疗机构积极性下降

当前,浙江省大部分地规定区绩效工资总量不能突破,也就是说,无论单位业务量多大,业务收入多高,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量都不能增加或增加有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职工之间的差距变小,总体趋于平均化。其结果是导致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不用也不愿多干,并且为避免承担医疗纠纷风险,在门诊服务中把能推的病人尽量往上一级医院推,住院服务大幅下降,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下降。这与“新医改”的宗旨背道而驰,无法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3.2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下降,业务骨干流失增加

现行的绩效工资政策,由于过分强调保基本,基础绩效工资所占比例过高,尽管后来各地陆续提高了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例,但依然远远低于实施绩效工资前奖金及其他福利占工资总额70%~80%的比例,导致大部分医务人员不用多干甚至少干就可以拿到大部分工资。同时由于各地区没有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以至于2013年绩效工资总量仍按2008年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工资总量,所以很多业务骨干收入水平不升反降,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业务骨干流失情况不断增加,进一步削弱了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服务能力。

3.3缺乏有效考核评价办法,管理考核成本过高

目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主要采用行政评估手段,考核的主体是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结果为财政补偿机制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提供决策依据。这种的绩效管理制度在运行中凸显三大弊端:一是行政评估是一个耗钱、耗时、耗人、耗力的繁重任务,导致成本太高;二是行政评估变成行政干预,容易催生异化价值、腐败寻租和形式造假;三是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医疗机构的机制是“拿别人(财政)的钱为别人(居民)办事”,即考核主体和服务对象(居民)缺乏激励相容机制,从而导致较真程度不够[3]。另一方面,由于卫生机构人力有限,行政评估的绩效考核方式往往导致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都疲于奔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也就演变为“看成绩、听汇报”形式主义。

4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制度的建议

4.1加大政府投入,足额保障卫生经费

由于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名誉和社会地位等的激励,所以必须充分利用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基层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引导高素质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地财政部门应充分考虑医疗卫生行业服务量大、风险大、强度大、压力大等特点,合理上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并允许各单位依靠技术提升和服务优化获得的收支结余增量部分,按一定的比例用于提高职工奖金改善福利待遇,从而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4.2建立科学考核体系,引进第三方考核机制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目前主要从综合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服务人群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占比最大的是服务数量,从而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了迎合上级行政评估,把大量的人力投入到风险程度相对比较低的公共卫生服务上,从而出现居民被过度公共卫生服务的现象,既浪费卫生资源,又引起人民群众的反感。所以必须科学设置四方面各个指标的权重值,加大服务人群综合满意度所占比例,积极引进第三方考核机制,拉大奖罚比重,使绩效管理制度真正发挥正向引导作用。

4.3建立与完善分级医疗就诊制度

建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分级考核管理,根据其规模、人员构成、诊治水平将基层医疗机构分成若干等级,超过基本等级之上的级别应设置拉开差距的、高额的绩效考核收入项,从而激励各机构努力引进人才、提升治疗水平并为更多的患者提供服务,进而达到更高的考核等级,并将分级医疗就诊制度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级结合起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越等级转送病人的情况酌情扣除基层医疗机构的绩效收入,从而有效减少高等级医院的就诊压力。

4.4引进医疗保险机制,实行按人头付费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中引进医疗保险管理机制。保险机构作为居民的保险人,居民作为保险机构的参保人,两者的根本利益完全一致,保险机构只有为居民购买到高性价比的医疗卫生服务,才能享受收支盈余的收益和续签合同的机会。因此,由保险机构代表患者采用按人头付费制度考核医疗机构,可以最大程度减少人不较真和不负责的道德风险,医疗机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私行为往往可以产生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利他效果。

作者:钟要红 王妮妮 沈堂彪 陈定湾 胡玲 蒋晓霞 单位: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共卫生系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参考文献

[1]杨肖光,代涛,王芳.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的政策分析[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3,6(5):15-19.

基层医保工作总结篇3

一、已有试点经验,务必增强全面推进医改的信心

去年11月,全省32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市区、县的33个乡镇卫生院、59个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医改试点工作。8个多月来,改革工作进展顺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积累了成功经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稳步确定。试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人员编制1082个,全部纳入政府编制管理和财政保障。从改革后的情况看,总体运转良好,公益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从源头上遏制了超范围执业、超服务能力接诊和大处方、乱检查等现象。

二是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立了“因事设岗、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对乡镇卫生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进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改革后,专业技术岗位上岗人数提高12.2个百分点,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人员提高近11个百分点;403名有资质、有专长的编外人员和公开招募的医科类大学生通过竞争上岗进入编制管理,优化了队伍结构,提升了队伍素质。

三是新型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制定了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考核细则,建立了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的两级考核制度。区在强化绩效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方面进行了先行探索。两个试点县区的绩效工资正陆续兑现。

四是药品价格大步下降。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从今年月日起,全部实现零差率销售,药品供应基本得到保证。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月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50%左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问题。试点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和门诊药品费分别下降22.3%、47.95%;次均住院费和住院药品费分别下降11.2%、28.5%。

五是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经费、人员经费、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全部纳入财政保障。月份,共计拨付财政补助资金20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净增1591万元。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核定工作,取消了基层医疗机构银行账户,收支全部纳入国库支付中心集中管理。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试点工作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在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医务骨干人员积极性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任务核定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药品配送的及时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随着改革的全面推开,很可能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所以,一定要把省政府66号文件精神领会好,把试点单位经验借鉴好,把本地难点问题把握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以开拓创新的工作方法,以扎实有效的具体措施,全力推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已有明确目标,务必下定全面推进医改的决心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们一方面要对两个试点区县医改工作进行补缺补差、巩固提高;另一方面要把基层医改工作在其他5个县市全面推开。目前,5个非试点县市改革前的编制核定、人员基本情况摸底、资产债务、库存药物清理登记、药物配送企业招标等基础性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医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建立“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机制为目标,使群众对医改的成果摸得着、看得见。

一是完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以保证公益性。公益性是医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县、市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不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责。严格界定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和任务、人员编制以及收支范围和标准,建立符合公益性方向的高效运转机制。要在省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统筹核定使用。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等,确保其正常运转。

二是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以强化灵活性。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事关医改顺利推进,必须高度重视、积极稳妥。要坚持“定编定岗不定人”这一核心,采取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和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等措施,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定岗要针对岗位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在核定编制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不低于85%。要坚决打破身份界限,凡是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不分编内编外,实行公平竞争、阳光操作,真正做到上岗者大家拥护、下岗者心服口服。所有上岗人员,都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强化责任。要坚持以人为本,既严格执行政策、严禁乱开口子,又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医改顺利推进,确保群众就医环境正常有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以调动积极性。重点要突出“两个考核、两个挂钩”,即: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考核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和绩效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挂钩。同时,要加快实施并不断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在县级行政区域内保持大体平衡的前提下,鼓励探索多种形式、行之有效的奖励措施和办法,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四是建立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以体现惠民性。这是医改的核心。9月1日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采购价。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要坚决执行《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使用与采购配送试行办法》,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确需增加的要在省补充药品范围内选用,取消药品加成,确保药品及时足额保质供应和价格合理下降,逐步改变以药补医、药价虚高、滥用药物等现象。

五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补偿机制,以增强保障性。医改的关键是财政补偿到位。要按照“县级保障、省级统筹、统一支付、集中管理”的要求,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统一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要将“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与“花钱买机制、花钱建机制”的思路有机结合起来,把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供合理高效的服务获得补偿。要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工资与本地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的合理衔接,切实保证其收入水平不低于改革前。

六是推进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改革,坚持可持续性。村卫生室是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首选就诊机构,发挥着非常重要的“网底”作用。必须将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改革范围,实行“乡村联动”,使“网底”更加牢固。对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府将按行政村农业户籍人口数核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即每12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行政村卫生室8000元,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统一安排到县,再由县落实到村卫生室,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适当安排补助资金,促进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更好发展。

这里特别强调一下,根据省里安排,这次医改工作从今年8月起,到明年1月底结束。在推进的过程中,要重点把握以下5个节点:一是今年9月1日零时起,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律实行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二是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结束。三是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四是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绩效工资。五是医改总结工作必须在明年1月份完成。各地要按照这个时间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确保稳步推进。区、县要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并对照皖政〔2009〕122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尤其要解决好财政资金及时足额保障和考核机制等问题,巩固医改成果。

三、确有实际困难,务必做到全面推进医改更加精心

基层医保工作总结篇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制度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着力打好基础,提升质量,巩固成果。在巩固完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分级诊疗、医保凯发k8国际的支付方式、药品(耗材)保障供应、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就,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提升。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全面持续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和体现城市公立医院用人自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全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全面推开,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治更加有效。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健全高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改革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立足区情,先行先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已明确的改革任务,加大推进力度,提升改革成效;对指明方向,需要探索的改革要求,先行先试、勇于突破,探索建立符合辖区实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创新医疗、规范医药、健全医保,实行“三医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使各项改革措施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4.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把着力解决深层次的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不断健全长效、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改革运行新机制。

二、实施范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1.完善分级诊疗病种管理。完善区级医院负责250 n种常见病、多发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50 n种普通病的诊治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功能精准定位,合理分工。在落实省、市、区、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500种疾病诊治的同时,市、区、镇医疗机构每年分别新增5个及以上分级诊疗病种。所有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出院病例数≥50%。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

2.进一步完善医保凯发k8国际的支付方式改革,拉开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全面落实。按照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市、区医保部门制定的医保凯发k8国际的支付方式改革措施,坚持总额预付制度,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符合市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参保患者住院不设起付标准,按照评估确定的病种定额标准,统筹区内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按60%、70%、80%的比例进行报销,参保患者承担定额标准内个人自付费用,超出定额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遵循“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鼓励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根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精神,统筹区域内一级(乡镇)、二级(县区)、三级(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300元、600元、1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0%、75%、65%。转市域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3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有序就医。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确保医保基金区域内支出率同比增加5%以内。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3.动态调整分级诊疗病种支付标准。区卫健局组织专家对区属医疗机构诊治能力进行评估。区医保局根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及区社会发展和基金收支状况,确定新增加的分级诊疗病种,并适时调整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其中,起付线调整幅度在统筹区内一级(含未定级)、二级、三级、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50、150、400、1000元以内、支付比例调整幅度5%以内,由区医保局会同财政部门予以调整。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创新。

4.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强化区“医管委”和“医管办”监管职能,对2所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管。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用人自,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提高医院内部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医院收入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在10%以内,全面提升医院决策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5.加强对公立医院监管和绩效评估。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单位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薪酬挂钩。对服务效率高、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社会评价高的医疗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个人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社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进机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6.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根据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制定完善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及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空间。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坚持在每个建制镇办好1所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加强基层“中医馆、国医馆”建设,鼓励发展上规模、有特色的非公立医院。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7.完善区域医共体建设。以医院为龙头,联合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民营医院,组建区域性医疗共同体。以建设信息系统为抓手,推进医共体工作,实现“基层首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目标。医共体内实施逐级转诊,通过医保杠杆重点推动向下转诊,确保区级医疗机构向下转诊率达到5%以上,向上转诊率逐步下降,引导医共体主动开展疾病预防、健康等管理,规范、合理使用医保费用。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

8.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实行乡村卫生机构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镇卫生院每月对村卫生室开展1次综合或专项督导,每月或每季度进行1次综合或专项考核,将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收入与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改善乡村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9.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医疗机构之间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要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约定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远程医疗邀请方开展医学影像、病理、心电、超声等检查,受邀方进行诊断,收费标准按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邀请方留取部分诊断费用后,将其余部分拨付受邀方。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

10.开展日间手术试点。由医院牵头组建日间手术联盟,积极开展日间手术。根据省、市卫健主管部门确定的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遴选符合区实际的日间手术病种,区医保局确定病种支付标准,不得将单病种包含的费用转移至门诊。医院三、四级手术占全年手术总量比例≥50%。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11.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本药物使用激励机制,提高基本药物使用占比。推进基本药物分级保障,基本药物分级使用品规比例或金额比例应当逐年提高,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品规比例分别不低于30%、50%、70%或金额比例分别不低于20%、45%、50%。完善二、三级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衔接的用药机制,实行签约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政策,将医保目录内部分非基本药物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引导慢性病等疾病患者到基层就诊,减少其往返医疗机构的次数。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2.全面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区属公立医院所用药品、医用耗材均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强化监督制约,完善配送管理,利用药品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供需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采购信息共享,保障临床用药,有效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价格,确保采购工作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3.强化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加强区属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全面开展临床用药一线监督,重点监控临床辅药品、营养性药品和高价格药品的使用,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金额排序靠前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分析通报,促进合理诊疗,保障合理用药。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4.保障药品使用安全。全面执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政策,进一步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规定,统一采购配送。严格执行省上制定的高值耗材采购办法,加强重点监控药品、超常使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干预,严格执行短缺药品监测和报告制度。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均设立总药剂师,发挥用药指导作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15.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对医院的监管职责,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强化会计和审计监督。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协调机制和督察机制,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制定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

16.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等制度。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对发生欺诈骗保实行一票否决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17.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依法执业管理组织,在区卫健局设立综合监督股,落实岗位职责和专门人员,规范各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依法执业水平。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建立灵活开放的选人用人机制。

18.落实经营管理自。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充分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招聘使用管理、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优先保证基层用人需要,在薪酬、职称聘任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优先向基层倾斜。区属公立医院补充事业编制人员以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主,按照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自主设置岗位条件,自主公开招聘。招聘的备案人员经区政府核准后依法依规签订聘用合同,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

19.完善基层凯发k8国际的人才招聘编制管理制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形成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照区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予以招聘,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20.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职工绩效奖励。落实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贴和工作津贴,提高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收入,激发活力和动力。公立医院实行内部考核与奖惩,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21.积极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因岗定薪,同岗同酬,岗变薪变,优绩优酬,允许卫生技术人员薪酬高于当地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制订薪酬标准时应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充分调动积极性。健全以岗位医疗质量、工作量、医疗费用控制、患者满意度、医德医风等为重要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挂钩,逐步建立医务人员薪酬动态调整机制。将医疗机构通过执行省上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政策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40%,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贡献突出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22.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教协同,加快学科带头人培养,对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按照规定接受规范化培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岗试点。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准入、退出和绩效管理制度,继续安排培养大专村医,试点推行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稳定推进乡村医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到2020年,力争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中心卫生院每万服务人口都有2名全科执业医师。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

23.创新医疗卫生人才发展。制定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国家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各项规定和优惠政策。加大基层人员激励力度,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稳定骨干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六)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24.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全面掌握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负债总量,采取多种渠道,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历史债务,逐步降低医院资产负债率。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七)切实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25.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区居民健康信息管理平台,搭建区域卫生健康信息虚拟专用平台。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优化服务流程,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规范远程诊疗、检查检验、用药等服务行为。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医疗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8-9月)。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路径,完成时限、考核指标,按照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深化推进阶段(9—10月)。按照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各项改革措施。

(三)完善提升阶段(10月以后)。按照2020年、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认真总结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改革水平,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医改工作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根据综合医改试点方案和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要切实把医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筹协调医疗、医药、医保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明确年度目标和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财政投入,完善补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强化政府推进综合医改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各级财政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转变投入方式,完善补偿机制,切实保障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基层医保工作总结篇5

显而易见,“全报销”制度对于已经基本纳入参保或参合的无棣县城乡居民来说,住院时减轻医药负担有着现实意义。2011年,无棣县,地方财政收入8.3亿元,在全省县(市、区)排名80余位,财力尚不丰裕,在如今城乡普遍面临“看病贵”前提下,无棣拿什么进行的医改?

一、积极能动,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

2012年7月17日,无棣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实施方案》,按照积极推进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合结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化医疗机构服务流程、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指导思想和以人为本、利民惠民、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的基本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医疗服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全部实行住院“零押金”、出院“一站式结算”。此模式的推行,确保患者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彻底解决以往群众“先筹钱,再看病”的难题。

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范围的患者除参加无棣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外,濒危、危重及其他病情危急需要紧急救治的病人,在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时,均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诊疗服务。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可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并将其城镇医疗保险证、新农合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医疗机构保管,无需交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结算时向医院支付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

“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推行,打造了群众生命“绿色通道”,病人尤其是急危重症患者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交费程序后置,强化了患者、家属对医疗服务全过程的监督,促进医护人员转变观念,改善态度,向病人提供更加规范、优质的医疗服务,病人的总体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体现了对患者的信赖和尊重,有利于增进医患关系,提高病人满意度。

二、把握时机,试水乡镇卫生院住院“全报销”制度

一是实施“一调双控”,落实经费保障。“一调”指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居民医保起付线调整到现在的全报销标准;“双控”指控制乡镇卫生院次均费用和总体费用,同时制定手术住院单病种费用标准;将县医院、中心医院为主的县内其他医疗机构的次均费用下调不低于10%,同时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控制县内其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作为保障金。

二是分类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针对推行全报销工作,县卫生、人社部门制定出台全报销工作实施细则,与各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突出次均费用和总体费用控制、单病种限价管理三个重点,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坚决杜绝次均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反弹现象。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房屋、人员、设备“三配套”,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建立新型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医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社会效益为主的服务模式。充实县合管办力量,理顺管理关系,切实提高监管、服务能力。

四是严格控制措施,保障基金安全。通过总额预付制、单病种限价管理及次均费用限价控制等多项措施,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实现新农合、居民医保资金科学合理使用,达到合理治疗、基金安全、群众受益的效果。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由原来的150元、80%分别调整为200元、100%;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0元、70%分别调整为200元、100%。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按照滨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结算完毕后,由县财政参照全报销政策进行补差。

基层医保工作总结篇6

全面实施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主要做法汇报材料

            

宁强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

 

近年来,宁强县积极探索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医改模式,2018年,宁强县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根据前期改革实践经验,以医保凯发k8国际的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合理规划县域医共体建设,确定由2家县级公立医院牵头与18个镇(办)卫生院组建2个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形成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责任、利益、发展、服务、管理共同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四个到位,健全保障体系

(一)坚持高位推动,领导重视到位。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深化医改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坚持县委书记、县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作为、具体抓。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医共体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顶层设计,政策配套到位。修订完善《宁强县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及系列配套文件,形成政府主导、卫计局牵头、部门联合、县镇医疗机构实施的工作模式。按照“三不变、六统一、三加强”原则,2家医共体总院牵头分别制定了医共体内人员、财务、绩效考核、药品耗材及设备等管理办法,医共体建设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三)健全工作机制,运行监管到位。将医共体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督导组,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以“服务质量、患者满意、职工认可、费用控制、成本控制”等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将技术带动、医疗资源下沉、群众健康改善等作为重要指标,严格考核奖惩。2家医共体总院分别成立了“一办两中心”(医共体建设办公室、医保结算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加大对医共体分院人、财、物监管力度,确保医共体建设有序推进。

(四)转变工作职能,职责夯实到位。印发了《县域医疗共同体中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主要职责和任务》,县卫计局主要负责落实县医改领导小组决策、县域医共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宏观监管医共体;县合疗办由原来的经办向督办转变,重点开展“随机抽查医疗机构、随机抽查参合住院群众”检查,严肃查处新农合违规、违约行为。医共体总院管理职责加强,直接管理医共体分院所有工作,行使医共体内合疗经办权力,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层,服务理念由以治病为中心向防病为中心转变,形成统筹兼顾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齐头并进发展格局。

二、深化两项改革,提升医共体建设水平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打造管理共同体。深入推进医院人事、薪酬和财务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全面落实医共体总院人事自主权。镇(办)卫生院成为医共体总院的分院,分院院长(卫生院院长)由医共体总院任免,鼓励总院科室主任或技术骨干到分院担任主要负责人。医共体成员卫生院的人员统一归医共体总院管理,实行人员统一招录、培养、调配使用,人员双向流动不受限制,总院按照“强基层”的原则自主安排。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任一医疗机构注册后,即可在医共体内任一医疗机构执业。二是优化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允许医共体的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将收支结余部分的70%用于绩效分配,30%留作卫生事业再发展基金。医共体分院的绩效考核由总院统一进行,薪酬由总院统一分配。总院院长纳入各分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对年终考核为优秀的医共体团队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当年一定比例的财政经费,并追究总院领导责任,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解聘总院院长职务。三是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医共体分院的财务、财产统一归入医共体总院,分开建账、独立核算;各分院设立备用金,用于日常业务支出,周转使用,大额资金支出按程序报批。

(二)深化凯发k8国际的支付方式改革,形成利益共同体。改革医保支付模式,实行医共体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凯发k8国际的支付方式,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激励约束机制。新农合按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10%提取风险基金和按人头提取门诊费用及大病保险基金后,剩余基金按不低于95%进行总额预算,交由医共体包干管理使用;医共体总院负责按现行医保政策对辖区参合群众(除普通门诊大病保险外)医疗费用进行结算报销,支付按规定产生的签约服务费用。合疗基金结余部分80%由医共体总院分院、村卫生室按9:1比例分配,主要用于绩效考核,20%用于医共体事业发展;合理超支部分(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由医共体与合疗经办中心按2:8比例分担;不合理超支由医共体总院承担。

三、推进“互联网 医联体”,助力医共体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医共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宁强县积极推进“互联网 ”医联体建设,提高医院收治能力,降低病人外转率;县域2家医共体总院分别与医共体内各分院建成了远程教学、会诊、会议系统,初步建成三、二、一级医院和村卫生室四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形成了线上线下互动协作、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服务能力提升、基层群众受益的良好局面。县天津医院与北京航天中心医院结成互联网 紧密型医联体关系,聘请北京航天中心医院副院长担任县天津医院名誉院长,成立北京航天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和急诊科专家工作站,在“医院管理、学科建设、技术指导、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帮扶。建立互联网 医联体服务中心,实现两地医院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在县天津医院建立了患者数据集成共享平台、远程视频会诊平台、远程影像会诊平台、教学系统,通过远程影像会诊平台可将疑难患者mr、ct、dr影像数据传输至北京航天中心医院影像中心,由专家阅片、影像报告,并自动回传县天津医院医生工作站,医师打印报告供临床使用,初步实现了远程学术交流、远程技术讲座、远程现场示教、远程病例讨论、疑难复杂病例远程医疗会诊,真正使“下级检查、上级诊断”变成了现实。

四、弘扬中医国粹,促进医改深入发展

在医共体建设中,加强中医药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与推广,积极发展中药生态种植和健康服务产业,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治未病的作用,满足患者就近诊疗廉价就医的需求,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以中医药广泛应用推动医改的深入发展。

投入5000余万元建成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医疗业务用房面积达到20000平方米。县中医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复审,并成立了全国针灸临床研究中心宁强县分中心,有6个科室为省级重点专科。全县18所镇(办)卫生院均建立了中医馆。定期邀请省内外专家教授来宁授课,组织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本中医疗法在基层医疗单位得到普遍应用。积极开展中医学术交流,近3年连续承办了全国针灸康复埋线经验交流会,并在县中医医院设立了石学敏院士工作站。充分依托我县林地资源广阔的优势,大力发展银杏、天麻、华细辛等林下中药材生态化种植。2018年11月全国第六届天麻会议在我县召开,2019年4月中国生态学学会、中国中医科学院将在我县召开中药生态农业秦巴论坛暨中国生态学学会中药资源生态专业委员会第八次全国学术研讨会,并授牌建立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材生态化种植实验基地。中医科学院适时将在我县设立黄璐琦院士工作站。规划建设占地100亩的老年医疗养老中心,发挥当地243种中药材资源优势,建设中药材资源展示馆、观光园。积极申报创建“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康疗、保健、休闲中心等配套设施,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产业。努力打造以医、养、康、健、游为主线,构建能看、能康复、能养老、能保健、能旅游、能普及中医文化的“医疗 养老”健康养生综合体。

五、实现四个突破,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就医秩序日趋合理,分级诊疗成效初显。按人头总额预付制度下“超支不补,结余归己”的结算原则及绩效考核分配制度,使医共体内三级医疗机构产生共同的目标激励及约束,消除以往医共体内部机构间的利益冲突,推动分级诊疗格局形成。医共体总院制定医共体内收治病种和上下转病种,明确功能定位,规范医生行为,提升自身能力,主动减少过度医疗,尽力保证覆盖范围内患者不外流,守住县域医疗大门。同时主动将患者分流到镇村两级,并不断提升两级机构能力,保证基层接得住。建立上下转诊绿色通道,医共体分院(镇办卫生院)确需向上转诊的患者,由总院(县级医院)为其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患者在总院已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分院,由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指导后续诊治工作。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严格外转审批,对不遵守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患者降低医保报销比例10个百分点。最终实现“小病在镇村,大病在县医院,重病转县外”患者合理流动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患者无序就医”向“有序就医”转变的就医新秩序。从今年6-10月医共体运行情况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县域内住院病人增长4.55%,县域外住院人次下降5.6%,县、镇住院人数占比分别达90.6%、51.2%,分别提高3.5%和15%;药占比下降3.8%。

(二)优势资源合理流转,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按人头总额预付制下县医保经办中心按照医共体各自覆盖人群付费,同时不限制患者就医自由,无形中营造了医共体间、医共体与非医共体机构间的竞争氛围,从而激励县内医疗机构改变其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在医共体内部,通过分配医保基金“蛋糕”,促使各级医疗机构各司其职,并在内部形成良性资源流动机制,从以往的“要我帮”到“我要帮”,从而使基层分院获得发展,医共体整体实力增强。对医共体分院(镇办卫生院)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医共体总院医师与镇(办)卫生院医师、村医结成“1 1 1”对子,进行“传帮带”,加强对镇村两级医务人员的实时指导。医共体总院通过长期下派专家到分院坐诊、查房带教、举办健康讲座等方式,提高分院服务能力;同时,在有条件的分院新开设了皮肤、肛肠、妇儿专科、中医针灸理疗、口腔等专科。分院通过选派人员到总院进修学习等方式,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水平。落实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镇办卫生院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采取划片包村等形式,为村医签约服务提供凯发k8国际的技术支持和技能培训;2家医共体总院共选派21名骨干医师到分院担任支部书记和业务副院长。今年以来,基层医疗机构新增疾病诊疗病种20余个;县医共体总院累计下派常驻专家医生65人次,建立名医工作室3个,指导基层查房260次,开展学术讲座及技术指导150余次,现场培训分院医护人员700余人次,开展远程会诊50余例、远程教学130余次,专家门诊、手术340余人次,组织大型义诊活动10场次。

(三)合理控费效果显著,患者就医负担减轻。按人头总额预付制赋予了医共体自主控费动机,医共体从医保获得的补偿费用由“医院收入”变成“医院成本”,迫使其主动开展精细的成本管理与成本控制,从“要我控费”到“我要控费”转变。医院成为“医保基金守门人”,让内行去监管,有的放矢,效果更明显,上下转诊制度、分级诊疗也能得到严格落实,让患者少得病、少得大病、人人健康,实现医、患、医保三方利益和目标趋同;二、三级医院优势医疗资源下沉,一些急、难症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二级三级医院坐诊专家的有效诊治和基层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及更高的农合报销比例。同时,从“医保”向“健保”转变,从而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提高了医保基金利用率,也保障了基金安全。今年6月份以来,对县内2家和县外3家医疗机构涉及52例参合住院患者违规报销案例进行严厉处罚。

基层医保工作总结篇7

“看病难,看病贵”,这是当下中国老百姓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作为卫生部的掌门人,陈竺部长以往在接受采访、总结工作时也总是绕不开这个话题。因此,陈竺在报告中分析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原因,介绍了医改方案的主要政策思路和具体措施,并总结了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他说,两年来,医改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人民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陈竺指出,2011年卫生系统将全面推进五项改革重点工作,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一是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筹资和服务水平,给群众带来更多实惠。二是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的运行机制。三是集中力量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同时,鼓励指导试点城市在“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上先行探索,形成经验,逐步推广。四是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陈竺部长在报告一开始就表明:我以一个多年从事医院临床,做过相当一段时间的科研,近年来又参与到卫生管理的卫生工作者的角度开诚布公地与大家一起讨论这些问题。

陈竺坦言:说实在的,“看病难,看病贵”这个话题是非常沉重的话题。但是必须承认,我们国家医疗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和药品生产保障体系的不完善,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以及我们工作和管理中的不足和曾经出现的一些失误才是群众存在看病就医问题的主要原因。

那么,究竟是什么“症结”的存在,让老百姓看起病来如此不容易呢?陈竺部长深入剖析了目前现实中存在的“病症”,并针对这些问题开出了“处方”。

病症一:百姓不愿意在自家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因为他们不信任。

病因:医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严重不足,另外医药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70%左右的卫生资源在城市,在城市的医疗卫生资源当中70%又在大医院,高新技术,优秀人才基本上都集中在城市的大医院,农村和城市社区,也就是基层的卫生服务能力十分薄弱。

处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把这个最薄弱的环节建设好。为了完善农村三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县级医院建设,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和边远地区村卫生室的建设,同时在城市新建、改造一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病症二:许多人有病不敢就医,该住院的不敢住院。

病因: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还不能消除因病致贫现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就是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制度之间的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城镇居民、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和报销水平仍然偏低,个人自付的比例在医疗费用中仍然占到一半以上。

处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全民保障。在三年期间,一方面要加大扩大覆盖面,同时要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政府筹资标准,逐步提高三种医保制度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门诊报销范围,逐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逐步加大医疗救助的力量,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获得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护。

病症三:公立医院以药养医,追求效益不管效果。

病因: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淡化,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没有形成,可以说公立医院改革还没有完全破题。

处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这是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平台。探索出一条保障大型医疗机构实现公益性或者说回归公益性的有效途径,推动建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科学有序的分工协作机制就非常重要。

病症四: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次序混乱,价格虚高,影响了基本药物的可及性。

病因:特别我要讲到高质的医用耗材,比如支架,特别是进口支架等等,几经转手,层层加价,用到患者这儿的时候常常是进口价的几倍,严重侵犯群众利益。

基层医保工作总结篇8

[关键词] 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性;对策

[中图分类号] r197.1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2)10(c)-0149-03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继在各个地区实施,覆盖了大部分城镇人群,两种制度对保障参保人员健康权益、降低患者就医费用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1]。但居民医保在两种制度并存的情况下,突显出诸多问题与不足。为此,笔者对新沂市(县级市)的“新农合”与居民医保保障水平进行了调查,通过对比两种制度的运行情况,分析出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差距,更好地解决居民医保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并对如何完善居民医保政策提出对策建议,以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保障水平,推动居民医保的可持续发展。

1 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对比

1.1 待遇享受对比

新沂市位于江苏省北部,下辖16个镇,总人口为103.2万,其中城区人口36万。本文调查了该市2011年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基层卫生院、县医院和市内三级医院的住院医药费支付比例。2011年新沂市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见图1。由图1可以看出,新沂市2011年居民医保住院总费用支付比例(51%),在基层卫生院低于“新农合”(70%),在县医院与“新农合”基本持平(50% vs 52%),在市内三级医院略高于“新农合”(43% vs 37%)。居民医保在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差距较小,支付水平一直维持在48%上下,尤其是基层卫生院报销比例普遍偏低,没有将参保人员合理引导至基层就诊。反观“新农合”,对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采用不同的支付比例,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有明显的层次差异,越是基层的医疗机构支付比例越高,支付比例差保持在15%~18%,这样就有效地引导了参合农民到就近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2 基金使用对比

见表1、2。从参加人数来看,新沂市自2004年起开始实施“新农合”,参合对象覆盖整个城乡居民,目前参合人数已达80万人,而居民医保则从2007年开始推行,目前来看,参合人数是参保人数的15.5倍。正是由于居民医保启动时间迟,运行时间短,参保范围窄,扩面空间有限,进而导致筹集资金少,基金抗风险能力弱。通过对比新沂市2009~2011年的时间序列数据,根据筹资总额、支出总额、累计结余,不难看出其居民医保在人均筹资额(筹资总额/参保人数累计结余)、累计结余平均支付月数(累计结余/支出总额×12)和累计结余率(累计结余/筹资总额×100%)等数据上与“新农合”的差异。

从筹资总额来看,由于参合人数众多,筹资规模较居民医保也更大,而居民医保的人均筹资额,却一直高于“新农合”。对比表1和表2,从基金累计结余占当年筹资总额的比例上看,居民医保的基金结余率明显高于“新农合”。2009~2011年,新沂市的基金累计结余率分别达到125.61%、118.77%和99.78%,累计结余平均支付月数达到18.5、16.5和15.7个月,累计结余基金可以维持一年左右的支出。而“新农合”的基金运行情况则较为平稳,3年的平均累计结余率在18%左右。从整体看,居民医保累计结余率偏高,有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表明基金使用存在不合理、不到位的现象[2]。同时,也揭示出居民医保在基金使用方面仍有较大空间和基础,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降低居民医保住院的个人负担。

2 推进城镇居民医保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2.1 政策推行优势不足

现阶段,新沂市的居民医保经办机构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新农合”的经办机构隶属于卫生部门。首先,从政策推行环境出发,在卫生资源上“新农合”占有优势;在支付手续上“新农合”政策更加宽松灵活;在基金结算方式上“新农合”也更加简便;从推广方式上“新农合”是靠镇、村组织硬性推进,而居民医保是靠居委会和学校按个人意愿来推进,工作力度明显单薄。其次,从参保人员利益出发,根据2011年两种制度的政策,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年300元/人,其中居民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人,政府补助标准为每年200元/人。而“新农合”基金统筹标准每年230元/人,参合农民个人缴费30元、财政补助200元。由于大数法则,“新农合”在支付政策上更加灵活,程序更加简便。因此,在二者财政补助水平相当的情况下,对参保人员来说,个人缴费更低,支付比例更高的“新农合”更加具有政策吸引力。

2.2 政策导向性不够

按照“小病进社区,大病上医院”的原则,为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导向应是鼓励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但通过本次调研发现,社区首诊的效果不够理想,一方面在制定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标准时,没有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其报销比例与二、三级医疗机构差距不大;另一方面,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改革成效不够显著,现时基层医疗服务专业素质偏低,能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还非常有限,配备的医务人员专业素质不强,全科医生的数量远不能满足就医需求,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的有限性,限制了人们进社区就医诊疗的意愿,造成参保居民不论“小病大病都进大医院”的局面。

2.3 制度统筹层次低

目前,江苏省居民医保制度的统筹层次是以县级统筹为主,较低的统筹层次不利于进一步分散风险,发挥互助共济作用,容易造成各县级统筹区各自为政,不利于资源的有效整合。一方面,同一省辖市不同县区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不相同,门诊统筹政策和住院报销政策不一致,造成各地产生待遇差别。另一方面,县级统筹模式造成参保居民异地就医较为困难。由于各地区医疗保险起步时间不一,统一城市的不同县区间信息系统各不相同,尚未实现联网结算,居民在异地就医时需要足够的资金垫付,之后在参保地进行报销,这给参保居民的就医带来诸多不便。

2.4 基金抗风险能力弱

由于居民医保的保障对象大部分是“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筹资水平不高,基金盘子较小,而随着物价水平和医疗需求的不断提高,费用支出逐年增加,虽然将大学生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后,增大了基金结余量,如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基金仍难以抵御补偿风险。同时,居民医保在制定政策初期明确为自愿参保,且待遇享受模式为缴费一年享受一年的模式,这使得部分健康人群选择不参保,或是有病参保,无病断保,进一步加剧了基金资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因此,面对居民医保基金较差的共济能力,大部分统筹地区担心不断调整待遇会造成基金出险,宁愿选择维持低水平的支付比例,这无疑成为了制约居民医保提高保障水平的瓶颈。

2.5 制度间衔接性不强

面对“新农合”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与待遇标准,居民医保也不得不努力提高支付比例,然而,一味盲目提高支付比例,不仅不能吸引更多的参保人群,筹资更多的基金,还可能影响居民医保制度的持续性。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碎片化问题严重,这也同样影响着医疗保险制度的持续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了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江苏省要求2012年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70%,然而,盲目提高支付比例不仅会造成当期基金收不抵支,还会造成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之间报销比例差距日趋缩小,缴费额度却差异巨大的窘境。

3 对策与建议

3.1 优化政策设计

通过本次调查,笔者认为新农合在部分地区比居民医保更具吸引力的主要原因在于其社区医疗机构支付比例较高,参保人员个人负担较轻。经办机构也应充分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分级管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全面开展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首先要有针对性地调整政策,明显拉开基层和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其次,报销政策要简单易懂,居民自己可以算账,看得见在基层看病的实惠;再者要优化服务流程,使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更加方便快捷,服务人性化;还要完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考核奖励办法,明确双向转诊、转外就医、范围内用药和诊疗等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积极推行医疗保险定点医师制度,将监管延伸到医保定点医师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服务,逐步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的激励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

3.2 提升统筹层次

实现市级统筹,不仅可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平性,也能不断增强居民医保的保障能力,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应按照各项保险基本政策、待遇标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五统一”和基金管理的要求,通过提高各省辖市统筹层次,推动解决省辖市内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政策待遇不均等、基金共济能力薄弱、管理服务不统一等矛盾,进而加快异地就医、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的推进步伐[3]。

3.3 强化基金管理

强化基金管理工作,将基金结余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基金基础管理,将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4个月平均支出水平。建立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城镇居民医保筹资和财政补助增长机制。在合理测算和使用医保基金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医疗保险二次补偿机制效应,降低大重病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

3.4 改革付费方式

要不断提高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必须要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激励和对医疗费用的制约作用。应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复合式付费体系,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的预付制,结合门诊统筹实行城镇居民医保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大病的保障推进县级以上医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照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采取的模式,结合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适应基层和全科医生首诊制以及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确定按人头付费的标准,切实减轻参保居民的个人负担。

3.5 推动资源整合

现阶段,大部分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旧是分别由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管理,导致重复参保、重复财政补贴、重复投入办公资金,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要建立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就必须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切实解决医疗保险多头管理的问题。要加强医疗保障机构建设,建立从上到下的统一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服务项目,明确管理部门性质和专业人员配备标准,实现规范化的管理[4]。按照资源共享、一卡结算的要求,利用现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机构的服务功能,提高城乡居民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3.6 推进城乡统筹

目前,城乡统筹进展步伐缓慢,是造成居民医疗保险扩面难度和压力加大,基金共济能力不强;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社会保障待遇差别大,矛盾突出;城乡居民重复、交叉参加医疗保险,甚至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现象的主要原因[5-6]。为尽快消除体制障碍,加强各医疗保障制度间的衔接和整合,形成覆盖广泛、相互贯通的医疗保障体系,应由国家或者省级层面进一步明确城乡统筹的推进要求,加大对各地的工作指导力度。重点研究并探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办法,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轨和经办管理资源整合。对暂时没有条件实现医疗保障制度整合的地区,应着力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衔接,实现管理服务资源的整合,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参保,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 陈蔚,卢宏.江苏省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存在的问题比较及对策建议[j].社会保障研究,2010,(6):48-51.

[2] 卢宏,陈蔚,胡大洋.江苏省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保障水平比较[j].中国医疗保险,2010,(2):25-28.

[3] 夏迎秋,景鑫亮,段沁江.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的现状、问题与建议[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0,3(1):43-47.

[4] 高广颖,梁民琳,陈治水,等.试论新农合与居民医保一体化管理的条件和原则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1,30(7):49-51.

[5] 巢爱东.住院医保病人费用分析及对策研究[j].现代医院,2010,10(10):102-104.

基层医保工作总结篇9

加快完成医改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步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现就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2011〕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16号)精神。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基层体系建设与公立医院发展相结合。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成国家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让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满意。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1.做好扩面提标。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率达95%以上,实现全社会应保尽保,政府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2.提高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二档报销封顶线分别提高到7万元、12万元。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将耐药结核病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最高限额提高到5万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加大救助力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将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贫困大学生、低收入等特殊困难群体。完善门诊救助,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高于50%。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大力实施低收入困难群体重大疾病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

4.加强基金管理。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强化政府对医保基金的监管职责,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责任,确保基金安全。(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5.加强费用控制。大力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医药费用凯发k8国际的支付方式,转变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费责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行为;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大处方的查处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二)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1.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现市级采购配送,零差率销售。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启动全县所有村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2.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执行基本药物配备政策,全县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按比例配备基本药物,并首选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使用,继续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严格执行《市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诊疗及基本药物使用指南》,指导基层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和医疗保障支付政策,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目录报销。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纳入基层医疗单位考核体系,与财政补助和绩效工资等挂钩,提高基层单位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3.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充分利用县药品监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过程追溯的能力,控制用药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卫生局)

(三)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今年完成9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推进一个民营三甲医院建设;新建2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四)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

全面实施基层卫生人员三年轮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科学制定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岗前规范化培训制度,对考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护专业毕业生实行规范化培训,使其达到相应技术水平。2011年,选派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38名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一个月到一年;选派乡村医生514名到乡镇卫生院短期见习;通过网络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300人;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和公共卫生人员78人;安排1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对38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进行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10名二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现场帮扶工作1年;免费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16名本科医学生。(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调整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和服务模式,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管理”三位一体的职能,切实发挥好乡镇卫生院作为群众健康“守门员”的职责。足额核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的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行院长竞聘制和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探索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稳定基层队伍。(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编办、财政局)

2.健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调节基金调控线。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绩效工资政策培训和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发挥医务人员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中民主管理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细化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及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理清政府补助的内容和方式,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发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差率形成的减收和实行绩效工资的增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予以足额补助。(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六)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布局。加快建立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纵向的业务合作关系,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到所在医院有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逐步实施首诊在社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县医院之间双向转诊制度,发挥县级医疗机构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措施。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先诊疗后结算、便民门诊等措施,方便患者就医。继续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增加实施病种数量,扩大临床路径实施范围,促进合理规范诊疗。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人民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和“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有效控制门诊、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研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完善院长选拨任用、激励约束措施,推进医院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将实施便民惠民措施与推进综合改革、探索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相结合,使两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形成持续内在动力,建立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七)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落实人员和经费。按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2名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标准,配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并对全体人员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培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人25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编办、财政局)

2.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乡镇卫生院工作重点,使工作重心从诊治疾病为主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移。严格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向全县人民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市下达的任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镇达75%以上,农村达60%以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加强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出台《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严格考核措施,落实补助政策,确保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医改工作力度。调整充实医改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常务工作和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医改办要充实医改办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协调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医改工作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财力保障。做好资金测算,多渠道筹集资金,健全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要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经费,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要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确定的任务、改革进度和绩效考核结果,将财政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加强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基层医保工作总结篇10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紧迫感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三年来,我们按照中、省的统一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本医保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面覆盖,药物价格明显下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宁陕、平利公立医院改革取得实效,人民群众从改革中得到了的实惠。总体上看,三年的医改工作,促进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和便利,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但是,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全面启动,所触及的深层次矛盾越来越多、难度也越来越大,改革的复杂性也进一步显现。主要问题是:基本医疗保障、医疗资源不足且配置不合理,人才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基层卫生人员缺乏、服务能力不强等矛盾依然突出;医疗服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与“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预防在基层”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看病难、住院难”和“以药补医”问题还相当突出,因病致穷、因病返贫的现象还没有根本解决,尤其是中心城区“住院难”问题比较严重;同时,各县区改革进展不平衡,地方财力有限,一些地方医改政策和资金落实不到位,机制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满足人民健康需要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生命不能等候,健康不能等候。我们要下大力气保障和改善民生,首要的就是要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困难,把医改这一涉及每个人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确保任务完成

今年是深化医改承前启后、持续推进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围绕总体目标要求,结合阶段性任务,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工作方法,着力突破全民医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力求逐年有所进步和改善。今年的工作重点是:

(一)下决心解决好中心城区“住院难”问题。4月10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解决中心城区住院难、上学难、行车难“新三难”工作。解决“住院难”问题,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医改工作要围绕解决这一问题来推进,无论是全民医疗保障、公立医院改革,还是完善城乡医药卫生体制、增加医疗卫生资源,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利于“住院难”问题的解决。近期,我们的主要目标和措施,一是5月1日前中心城区新增病床位400张,8月底前再增加1000张床位。明年再想方设法增加1000张床位,尽快缓解群众住院困难;二是加强管理,挖掘内部潜力,科学调配使用现有医疗资源。通过缩短住院病人平均住院时间,建立住院服务调配管理机制,合理分流患者等措施,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最大效益;三是探索建立中心医院、中医院、人民医院与汉阴县、紫阳县、石泉县中心医院联合挂钩就诊转诊制度,根据病情分流就诊住院患者,病情恢复期患者可转至县级医院住院治疗。后一阶段,我们要通过提高中心城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充优质医疗资源规模,整体提高医疗水平和救治能力等综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住院难”问题。请大家在推进医改过程中,找准结合点,抓好工作落实。

(二)继续巩固完善乡村两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要进一步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决杜绝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确保医改不走样、不变形;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补充完善政策体系和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安心工程”、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等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基层医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药品“三统一”结算管理中心建设,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使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达到100%。对村医实行补助预拨付和按绩效拨付相结合的办法,村医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每年1万元。

(三)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是沟通城乡、连接城区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纽带,也是今年医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今年7月前,分两批推开32所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的综合改革。首先,各县区要做好区域卫生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功能定位,科学合理核定编制和规模;其次,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控制负债并逐步偿还历史债务,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第三,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府投入补偿到位的基础上,取消药品加成,全面推行药品“三统一”,统一进货渠道;第四,要加快推进综合改革,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完善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发挥名医骨干作用、突出绩效激励机制,对少数知名专家实行特殊待遇,激励医务人员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第五,健全完善医疗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机制,依法依规调处医患矛盾,保证正常医疗秩序不受干扰,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第六,要通过改革,加强医院监管,提高服务能力,严格控制医疗成本,切实降低群众医疗负担。

(四)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障已经实现制度全覆盖,从今年开始要转向实现人群全覆盖,特别是要将尚未参加医保的企事业单位整建制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最终覆盖所有人群。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要提高统筹层次,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探索实行新农合市级统筹。加强大病统筹救助,引入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机制,不断提高对重特大疾病患者的保障能力,切实降低医疗费用支出;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一体化试点,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开展异地结算、跨区域转移接续、降低患者垫付费用比例等便民服务,有效构建群众看病就医的“安全网”,充分发挥医保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五)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是医改取得成功的保障。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继续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注重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创造条件让他们开展适宜技术和临床工作。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理顺医院理事会和医管会的关系,逐步建立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强化卫生支农和对口支援,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和农村就业,引导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走向基层、服务基层。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提高工作水平

一要认真学习政策。从多年来的改革实践看,只有熟悉把握政策,才能扎实推动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政策性强,配套政策多,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熟练掌握,把医改的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真正把涉及群众利益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健全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市县医改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和统筹推动医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医改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好总协调的工作职能。发改、卫生、人社、财政、药监、编制、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推动医改工作的合力。市医改办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把医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奖惩,扎实推进,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三要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医改经费投入长效机制,统筹中、省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各级财政卫生投入,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今年要重点保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解决中心城区住院难问题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历史债务化解等工作,县级财政要按省市统一要求足额配套并及时拨付相关资金,探索和研究财政支持方式,既要回归公益性,又要调动积极性。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医改资金的审计监督。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